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薛晶晶)近期,“山姆面包被指隐藏含转基因配料表”登上微博热搜。8月1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声提醒,有关标签新规将在2027年正式实施,相关企业应当提高重视程度,主动向新规定、新标准靠拢。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山姆会员商店的一款面包在改用新配方后,外包装的配料表被隐去,仅标注配料成分见散装食品标签或线上产品信息。而在网友之前展示的线下售卖的该商品的配料表中,并不包含线上配料表中所展示的“转基因大豆油”成分等,引发广泛热议。
随着新品种、新业态不断涌现,消费者对部分食品标识标注不规范、不准确、不清晰,尤其是对食品标签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找不到、看不清、不易算等问题反映强烈。此前,有关“壹号土猪”中的“壹号土”以及“多半袋面”“多半桶面”中的“多半”实为产品商标名称的新闻,也曾引起消费者的关注。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上述食品标签标识相关新闻的背后,反映的是消费者对高质量食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和对食品标识准确性、可识读性越来越高的期待。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将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5)同步在2027年实施,对食品标签看不清、找不到、不易算等问题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标识办法》要求,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标示事项应当使用与背景颜色对比明显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进行标注,其中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应以白底黑字等对比明显的形式标注,保证清晰识读。同时,整体提升了标签字体大小要求,在现行预包装食品标注字体最小高度1.8毫米的基础上,根据包装最大表面面积,分层次提升字体大小要求,其中包装最大表面面积超150平方厘米的,字体高度一般不小于2毫米;最大表面面积超400平方厘米的,字体高度一般不小于2.5毫米。
在标注位置和方式方面,《标识办法》规定,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应当在包装上设置独立区域具体标注,且标注的具体日期不易脱落。若独立区域未设置在包装主要展示版面,应在主要展示版面上清晰准确标注“见包装物某部位”字样。保质期到期日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直接标注,便于消费者直接知晓食品的可食用期限,无需另行计算。
此外,《标识办法》还规定,食品标识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以欺骗、误导、夸大等方式作虚假描述,不得违背科学常识、有违公序良俗、宣扬封建迷信,不得标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或者军队等。保健食品之外的食品不得在食品标识中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功效)。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食品标识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向消费者传递食品信息的载体,也是消费者了解食品成分、特征等信息最直接、最普遍的方式,关系到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虽然《标识办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在2027年正式实施,但相关企业应当提高重视程度、了解政策导向、回应消费者呼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向新规定、新标准靠拢。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相关企业,对照新规逐条梳理产品现有标签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提前布局标签更换事宜,对照当前库存产品和标签,制定标签更新与常规包装迭代计划,在2027年前逐步切换新包装。有条件的企业应主动提前合规化,传递企业责任感,提升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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